本文作者:819848

A级央企信托375-376号-江苏一年/两年期非标

819848 04-30 15
A级央企信托375-376号-江苏一年/两年期非标摘要: 【A级央企信托375-376号-江苏一年/两年期非标】【要素】2.5亿,12个月,按年付息12.10【收益100万及以上 5.4%【要素】2.5亿,24个月,按年付息12.10【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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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A级央企信托375-376号-江苏一年/两年期非标】
【要素】2.5亿,12个月,按年付息12.10
【收益100万及以上 5.4%
【要素】2.5亿,24个月,按年付息12.10
【收益】100万及以上 5.6%
【资金用途】不低于80%购买融资人专项债权,不高于20%购买低风险债券。
【融资方】扬州GLYCJS发展有限公司,主体评级AA,实际控制人YZ市人民政府,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之一,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,首次融资。
【担保方】实际控制人YZ市人民政府,主体评级AA+,当地第一大平台公司,资产规模817.42亿,公募AA+发债主体 更多项目推荐: 【央企信托-YJ2号标债组合信托计划】
【要素】规模3亿,本次募集D类信托份额(期限12个月,规模2亿)
【业绩比较基准】100万5%
【风控措施】
①央企信托事前+事后管理:底层投向标准化债,发行31年来无实质违约,是固收领域最后的护城河之一;央企信托对拟投标的进行事前审查(确保投资标的在事先约定的范围内),管理人定期向央企信托提供四级估值表(确保投资范围、投资比例、杠杆比例均符合央企信托认定标准)
②严格筛选:臻选AA级及以上高信用评级债券,组合久期不超过3年,且禁投东北、海南、内蒙、新疆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等区域的债券(云南仅允许投资昆明、贵州仅允许投资贵阳,广西仅允许投资南宁、柳州);同时确保昆明+贵阳+南宁+柳州+潍坊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30%
③比例限制:投资于同一企业及其关联方发行的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净值的20%,限制单一省份集中度不超过30%,分散风险,同时为了增厚收益,实际产品运行杠杆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130%(风险评级PR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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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819848本文地址:http://www.spufu.com/post/28485.html发布于 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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